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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政服务行业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行业,家政员、雇主、家政公司三方的法律关系比较模糊,至今为止还没有专门调整这些关系的法律。《劳动法》和《劳动合同法》作为调整劳动关系的主要法律规范,也排除了家政劳动关系的适用,他们对家政劳动关系只具有参照的意义。而家政行业的现实运作中,家政员的权益、雇主的权益、家政公司的权益受侵害的现象屡见不鲜,如珠海小保姆被虐待毁容案、无锡男雇主虐待女保姆案、保姆绑架雇主幼子案、富平公司人身损害案,凸显出家政员、雇主、家政公司的权利都存在着被侵害的可能,因此必须加强这一行业的法律维权工作。中青家政已经组织相关的法律专家、律师组成维权部门,切实做好相关的法律服务,维护三方的合法权益。 |
